來源:保衛處
2014屆畢業生:2014屆畢業生離校在即,為保證 2014屆畢業生戶口遷移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畢業生離校的戶口遷移工作將于6月20日開始,各系部通知畢業生將已借出的戶口卡于6月20日前送還保衛處戶籍室,以備核對整理。戶口卡未歸還的畢業生,將無法辦理戶口遷移,以致無法落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自6月10日起,畢業生戶口將凍結,不再辦理借用事宜。退出就業分配出國留學的學生,如需辦理出國簽證,需持本人證件及申請表,到戶籍室辦理借用手續。 三、凡應屆畢業生辦理與用人單位面簽、求職、資格審查等就業事宜時,保衛處僅提供集體戶口首頁和本人頁的復印件。 四、應屆畢業生在與落戶單位或落戶地派出所確認戶口遷移地址后,仔細填寫并向就業指導辦公室提交戶口遷移地址信息。遷移地址必須寫明直轄市、縣(區)或省(自治區)、市(縣),同時寫落戶單位詳細地址或原籍詳細地址,且不能出現“XX派出所”字樣。其中: (一)凡畢業后出國或到港澳臺繼續就讀的學生,離校時戶口一律遷回原籍所在地; (二)暫無就業單位、回省二分的畢業生,戶籍地址按遷入學院時原籍地址遷出; 五、保衛處將分期分批把戶口卡或戶口遷移證發放到各系部,再由各系部發放到學生本人手中。學生在拿到遷移證后須認真核對。 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保衛處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