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屆
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通知
全體2024屆畢業生:
為樹立優良校風,鼓勵先進,引導青年學生銳意進取,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的通知(京教學〔2023〕2號)和《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修訂)》(校學發〔2023〕9號)的文件精神,學校組織開展2024屆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評選項目、對象和名額分配
(一)評選項目
校級優秀畢業生和市級優秀畢業生,市級優秀畢業生從校級優秀畢業生中產生。
(二)評選對象
1.具有學校注冊學籍的2024屆畢業生(包含正在國外大學就讀的畢業生)。
2.休學、保留學籍、到學校進修學習的借入生和在外校借讀的畢業生以及延期畢業學生不得參與評選。
二、評選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理想,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二)遵紀守法,品德優秀,有較強的誠信意識和良好的學術道德。在校期間未受處分,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勤奮好學,成績優異,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0以上;按時修完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取得所學專業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無不合格課程記錄。
(四)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能夠起到模范帶頭作用。能吃苦,肯奮斗,敢擔當,熱愛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學風建設、社會實踐、公益和志愿服務活動,熱愛勞動,樂于奉獻。
(五)在校期間有重要發明創造或為學校、為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選。
(六)在校期間獲校級(含)以上榮譽。在校期間,累計兩學年內均獲得下列稱號或獎勵的,可評選校級優秀畢業生;累計三學年內均獲得下列稱號或獎勵的,可評選北京市優秀畢業生。稱號或獎勵如下:
獲得校級(含)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黨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稱號、學校優秀學生一、二、三等獎學金等校級以上獎勵;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在校級(含)以上學術、科研方面取得優異成績;在國家級、省部級學術科技競賽、創新創業大賽、技能大賽、文藝體育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勵。
(七)有正確的成才觀、職業觀、就業觀,積極就業。積極響應國家號召應征入伍,獻身國防事業,自愿到邊遠地區、艱苦行業和基層就業創業的應屆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選。
(八)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別說明如下:
1.將學生在校期間宿舍表現和對控煙工作的執行情況納入遵紀守法情況考察范圍;
2.將學生學費繳納情況納入信用記錄考察范圍。
三、時間安排
各二級學院自行安排本院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并于4月29日12:00之前將校級優秀畢業生、市級優秀畢業生評定結果報送至學生處審核。學校學生工作領導組審議通過,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學校優秀畢業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即生效。北京市優秀畢業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報北京市教委審核。北京市優秀畢業生名單以北京市教委審核結果為準。
四、學生申請材料
(一)《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優秀畢業生審批表》、《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審批表》及相應證明材料;
(二)學生畢業感言。內容包含個人介紹、對大學生活的感悟、表達對學校的感情等,字數400-500字(電子版,學生本人簽名)。
(三)學生生活照1張,以“申請人班級+姓名+學號”格式命名。照片正面拍攝或者小于45度側面拍攝,大小2M以上,格式為jpg.(全身或半身均可,不包含大頭照)。
五、其他事項
(一)推薦、評選工作嚴格掌握條件和標準,做到條件標準公開、程序辦法公開、評選結果公開。遵守評選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督。
(二)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已獲得校級優秀畢業生稱號的學生,離校前出現不符合評選條件或畢業論文不合格的情況,學校撤銷其榮譽稱號。已獲得市級優秀畢業生稱號的學生,離校前出現不符合評選條件或畢業論文不合格情況,學校提出撤銷申請,北京市教委審核后,撤銷稱號并收回榮譽證書。
(四)具體評定要求以學校正式下發通知為準,詳情請咨詢所在學院輔導員老師。
(五)監督熱線:010-69592569
來源 |學工處
編輯 |視傳國際222 俞雄
審核 |鄧秋菊 張熙若 聶延濤
監制 |宣傳中心
